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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浙江省美丽海湾建设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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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美丽海湾建设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省美丽海湾建设和培育,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22〕12号),现将2024年浙江省美丽海湾建成单元、培育单元名单公布如下:
一、浙江省第二批美丽海湾建成单元名单
台州市:大陈岛诸湾;
舟山市:嵊泗诸湾;
温州市:沿浦湾;
宁波市:象山东部诸湾。
二、列为浙江省第二批美丽海湾培育单元名单
宁波市:象山港;
温州市:渔寮湾;
嘉兴市:杭州湾-嘉兴段;
舟山市:舟山南部诸湾;
台州市:乐清湾-台州段、温岭东部诸湾。
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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