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科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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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厅机关各处室、外专局: 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科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科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办法和基准自2024年1月16日起施行,原《浙江省科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科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浙科发政〔2019〕117号)同时废止。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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