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佳木斯“四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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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上午,佳木斯市“四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部署,自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推行“四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实行“四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过去企业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包括国税和地税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人社部门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实行“四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不再发放。企业原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四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办理。 “四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将极大简化市场主体准入手续,降低投资创业成本,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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