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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哈尔滨新区省级审批事项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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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9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哈尔滨新区省级审批事项的决定》已经2018年11月13日省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本决定自2019年1月27日起施行。 省长 王文涛2018年12月28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哈尔滨新区省级审批事项的决定 省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议决定,下放哈尔滨新区254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 哈尔滨新区、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及时、认真地做好下放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依法应当委托哈尔滨新区实施的,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委托手续,确保权力下放实施依法依规,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哈尔滨新区要对承接的省级行政审批事项,依法规范行使,切实加强管理,确保行政权力承接到位。 本决定自2019年1月27日起施行。 附件:下放哈尔滨新区的省级审批事项(25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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