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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庆安县金沟林场刺五加五味子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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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人民政府: 《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建立省级庆安国有林场管理局金沟林场五味子、刺五加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区的请示》(绥政呈〔2017〕9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庆安县金沟林场五味子、刺五加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区。该保护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27°43′30″至127°54′、北纬47°12′30″至47°25′,总面积为22639公顷。 二、你市要按照《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条例》规定,加强对野生五味子、刺五加药材资源保护区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妥善处理好保护、建设和合理开发利用的关系,制定保护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配套设施,健全管理制度,切实做好野生五味子、刺五加药材资源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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