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巴彦县等8个省级贫困县脱贫摘帽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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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扶贫办: 你办《关于批准巴彦等8个省级贫困县摘帽退出的请示》(黑扶办呈〔2018〕6号)收悉。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开办发〔2017〕56号)和《黑龙江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7年黑龙江省省级贫困县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扶组字〔2017〕16号)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经过省级评估检查,巴彦县、木兰县、克山县、依安县、绥棱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孙吴县、勃利县等8个省级贫困县符合贫困县退出条件,同意脱贫摘帽。 二、你办要督促以上8个县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继续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防止出现松劲、懈怠,始终保持攻坚态势;要加大对剩余贫困人口的帮扶力度,继续巩固发展脱贫成果,确保全面完成攻坚任务;要继续给予扶持,在脱贫攻坚期内,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确保脱贫退出的稳定和可持续;在脱贫攻坚期内,要继续实行最严格的扶贫考核评估,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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