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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5年32件民生实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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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绥芬河市、抚远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黑政发〔2015〕3号)要求,按照“与群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属于省级政府事权、当年能够完成”的原则,经梳理并报省政府领导同意,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中的32个事项列为2015年民生实事(附后),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推进落实,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各责任单位分别于2015年4月30日、7月31日、9月30日和12月1日前将民生实事的推进落实情况报送省政府督查室(联系人:王照菖、程景鑫,联系电话:0451-82623900、82627256,电子邮箱:hzd0902@163com)。对《政府工作报告》中没有列入民生实事的民生工作事项,要按照责任分工与其他重点工作一并推进落实。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2月14日 《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5年32件民生实事 一、继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1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水平。(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人社厅主办,省财政厅协办) 2健全企业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人社厅主办,省财政厅协办) 3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努力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吕维峰副省长牵头,省农委主办,省人社厅、财政厅、农垦总局、国土资源厅协办) 4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加大工资政策向基层倾斜力度。(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人社厅主办,省财政厅协办) 5继续推进大兴安岭南麓11个特困县片区扶贫开发工程,努力实现300个贫困村整村脱贫、减少贫困人口40万人的目标。(吕维峰副省长牵头,省扶贫办主办,省财政厅、农委、发改委、交通运输厅、水利厅、住建厅协办) 二、努力保持就业稳定 6以产业项目建设和创业带动就业。(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人社厅主办,省发改委、工信委、科技厅协办) 7实现新增就业57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47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8万人,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80%。(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人社厅主办,省教育厅、省残联协办)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8大力推进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扩大省内异地就医试点工作范围。(郝会龙、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人社厅、卫生计生委主办,省财政厅、黑龙江保监局协办) 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由390元提高到470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35元提高到40元。(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卫生计生委主办,省财政厅协办) 10按不低于上年城乡人均消费支出30%,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按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提高五保对象供养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确保困难群众临时性、突发性和紧迫性生活困难得到有效解决。(孙永波副省长牵头,省民政厅主办,省财政厅协办) 11创办50个省级残疾人就业示范基地。(孙永波副省长牵头,省残联主办,省财政厅、人社厅、农委、扶贫办协办) 四、加强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建设 12分类推进采煤沉陷区、煤城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和其它地区棚户区改造。(于莎燕副省长牵头,省住建厅主办,省发改委、农垦总局、森工总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协办) 13保障性安居工程力争开工20万套,基本建成111万套,改造农村泥草(危)房12万户。(于莎燕副省长牵头,省住建厅主办,省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森工总局协办) 14解决204万农村居民和13万农村学校师生的安全饮水问题。(吕维峰副省长牵头,省水利厅主办,省发改委、财政厅、卫生计生委、环保厅协办) 15节能改造既有居住建筑1500万平方米。(于莎燕副省长牵头,省住建厅主办,省发改委、财政厅协办) 16全面推动秸秆焚烧污染综合治理,继续淘汰报废老旧车辆和燃煤小锅炉。(郝会龙、吕维峰、于莎燕副省长牵头,省发改委、农委、环保厅主办,省科技厅、工信委、住建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质监局、气象局、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协办) 五、推动教育公平发展 17全省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00所。(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教育厅主办,省发改委、财政厅协办) 18继续实施“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投入资金188亿元,改扩建校舍95万平方米。(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教育厅主办,省发改委、财政厅协办) 19在国家级贫困地区和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中全面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教育厅主办,省财政厅、食品药品监管局协办) 20采取增加岗位津贴等措施,引导师范院校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提高农村师资水平。(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人社厅主办,省财政厅、教育厅、编办协办) 21在各县(市)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教育厅主办,省财政厅、编办、人社厅协办) 22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不低于每年3000元。(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财政厅主办,省教育厅、人社厅协办) 六、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23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县级公立医院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和经营,推进100个区域医疗机构联合体建设。(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卫生计生委主办,省财政厅、发改委、人社厅、物价监管局协办) 24完成县级妇幼保健服务资源整合。(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卫生计生委主办,省发改委、财政厅、编办协办) 25继续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1000名医学毕业生,并进行专门培训。(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卫生计生委主办,省财政厅、人社厅、教育厅、编办、公安厅协办) 26落实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卫生计生委主办,省财政厅协办) 27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生活饮食方式,推进“健康龙江行动”,积极预防疾病。(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卫生计生委、体育局分别负责) 七、积极发展文化体育事业 28推进第二批1171个中心村文化设施建设。(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文化厅负责) 29完成16个广播电视高山台站的改造工程任务;实施210个发射台站的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主办,省发改委、财政厅协办) 30建设2000个以上全民健身设施。(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体育局主办,省财政厅协办) 八、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 31深入实施社区“双百”示范工程。(孙永波副省长牵头,省民政厅主办,省财政厅协办) 32下大力气狠抓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整治,坚决关闭淘汰233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煤矿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胡亚枫副省长牵头,省安全监管局主办,省煤管局、交通运输厅、公安厅、质监局、旅游局、人防办、黑龙江煤监局、哈尔滨铁路局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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