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富锦市锦西灌区工程占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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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富锦市锦西灌区工程建设,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工程占地范围:富锦市锦西灌区工程灌溉干渠全长156.99公里,新建灌溉干渠长34.86公里,扩建灌溉干渠长122.13公里。根据工程设计,新建灌溉干渠工程占地范围按设计轴线两侧各80米宽划定,扩建灌溉干渠工程占地范围按现状渠边缘线向外两侧各50米宽划定。(一)总干渠:包括上街基镇万宝村、江南村、治安村、欣荣村、临河村、福民村渠段,全部为新建灌溉渠道工程,长度为14.83公里。(二)山西干渠:包括锦山镇后甲村、王贵村、北山村、德祥村、永庆村、重兴村、近山村、兴富村、富丰村、富廷村、永阳村、民胜村渠段。其中,新建灌溉渠道长度为7.68公里、扩建灌溉渠道长度为27.1公里。(三)花马干渠:包括锦山镇后甲村、世一村、中永村、公安村、久安村、建设村,长安镇太安村、巨贤村、东北村、漂筏村、西日新村、长胜村、东日新村,头林镇头林村渠段。全部为扩建灌溉渠道工程,长度为34.19公里。(四)头林干渠:包括头林镇兴林村、双福村、头林村、西林村、二林村、东林村渠段。全部为扩建灌溉渠道工程,长度为31.33公里。(五)二林干渠:包括头林镇西林村、二林村、东林村、永丰村渠段,长度为41.86公里。其中,新建灌溉渠道长度为12.35公里、扩建灌溉渠道长度为29.51公里。二、工程占地范围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暂停审批除本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禁止违法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禁止改变土地用途。三、禁止向工程占地范围内迁入人口。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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