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农垦总局两项行政权力事项移交省农委实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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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农垦改革等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将省农垦总局2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垦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初评”)移交给省农委实施。要认真做好有关移交工作,确保工作平稳有序衔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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