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再取消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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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决定,取消31项行政权力事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制定监管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本决定自2018年7月15日起施行。 附件: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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