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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夏芳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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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人〔2012〕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夏芳同志任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管委会主任,免去工业园区组织人事局局长职务;
秦筱靖同志任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局长、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叶峰同志任工业园区组织人事局局长,免去苏州独墅湖高等教育区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昊同志任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助理,免去工业园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局长职务;
韩江同志任工业园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局长,免去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积金管理局)局长职务;
黄建明同志任工业园区经济贸易发展局调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文档附件:
苏州市人民政府人事任免〔2012〕2号
2012-2-15-15-36-40-7690-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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