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丁定白、吉宁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苏府人〔2012〕1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继续聘任:
丁定白同志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吉宁同志为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主任。
以上同志聘期三年。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四月十五日 文档附件:
苏州市人民政府人事任免〔2012〕17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人事任免〔2012〕17号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