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丁定白、吉宁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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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人〔2012〕1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继续聘任:   丁定白同志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吉宁同志为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主任。   以上同志聘期三年。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四月十五日  文档附件: 苏州市人民政府人事任免〔2012〕17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人事任免〔2012〕17号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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