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张季峰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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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人[2013]2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聘任张季峰同志为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半年,聘期三年,免去市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   聘任黄戟同志为市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半年,聘期三年,免去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   钱建龙同志任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免去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政委职务;   聘任吕思廉同志为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政委,试用期半年,聘期三年;   徐洋同志任市公安局水上警察支队支队长(正处级),免去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政委职务;   钱兴中同志任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政委(正处级),免去市公安局水上警察支队政委职务;   殷卫中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   曹建国同志任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6月18日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张季峰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doc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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