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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张季峰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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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人[2013]2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聘任张季峰同志为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半年,聘期三年,免去市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
聘任黄戟同志为市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半年,聘期三年,免去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
钱建龙同志任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免去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政委职务;
聘任吕思廉同志为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政委,试用期半年,聘期三年;
徐洋同志任市公安局水上警察支队支队长(正处级),免去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政委职务;
钱兴中同志任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政委(正处级),免去市公安局水上警察支队政委职务;
殷卫中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
曹建国同志任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6月18日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张季峰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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