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李婧娟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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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人[2013]4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聘任:   李婧娟同志为市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半年,聘期三年。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13日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李婧娟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doc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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