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城区废旧商品回收网点清理整治和规范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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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苏州城区废旧商品回收网点清理整治和规范管理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2日 苏州城区废旧商品回收网点清理整治和规范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苏州城区环境,优化城区功能,建设美丽苏州,按照市委、市政府“四大整治,四大提升”及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建设与保护的要求,在姑苏区先期开展废旧商品回收网点清理整治和规范管理试点工作,以进一步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整合资源,保护环境,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推广至全市。现提出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指导思想: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加强城市管理为目的,清理、规范和健全废旧商品回收体系,提高废旧商品回收率,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回收、运输、处理、利用废旧商品回收体系。 工作机制:形成“政府推动、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主要目标:到2014年底,在姑苏区建立起“网络完善、布局合理、收运高效、分拣优良、管理规范”的现代废旧商品回收体系。 二、实施方法 (一)做好规划,合理布局。 总量控制。姑苏区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许多地方不适宜设立回收网点。据不完全统计,全区现有375家回收网点,其中有证只有153家,环境脏、乱、差的现状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的要求有较大的差距。按照商务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的要求,本着“保护环境、便民快捷”的原则,姑苏区每个街道回收网点原则上不超过10个,为便于“日清日洁”,有条件的街道可选取1~2家稍大面积的网点兼具中转功能。姑苏区现有17个街道,回收网点总量原则上控制在170个左右。 合理布局。按照属地负责原则,由各街道对辖区内的回收网点进行调查摸底,在充分考虑地理位置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以及经营服务辐射的基础上,进行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提出各辖区的布点方案。对未纳入布点方案的网点采取劝停、转业、搬迁、撤消、取缔等多种形式逐步减少。对于今后新建居民小区,规划部门定点规划废旧商品回收网点,预留回收网点的位置,避免新建小区回收网点建设选址难的问题。 规范经营。各街道加强对本辖区内回收网点业主的管理,杜绝占道经营、不影响居民生活;不焚烧、不拆解,不污染周围环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每天17:00前(夏季延长至18:00)必须及时将所回收的物品妥善整理,及时运送至具有中转功能的网点或三个分拣中心。也可打回收热线电话呼叫调度中心,及时上门清运。具有中转功能的网点的废旧商品由分拣中心定时定点转运至三个分拣中心进行处理,做到“日清日洁”。 功能定位。社区网点以居民生活性废品为主,主要为废纸板、废塑料、废旧家电等生活性日常废品,不得从事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回收与废旧商品的再加工。 (二)建好体系,分拣处理。 社区回收点。社区回收点可结合物业管理、小区管理、社区管理和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等形式统筹安排,并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相衔接。回收网点主要集中在社区,回收网点经营面积15~30平方,纳入“三位一体”管理模式,可采取定时上门与定点交售,固定设点与流动收购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回收。回收点按照市场机制运行,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由市废旧商品回收网点清理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商务部的相关规定,制定统一的外观、标识,由各经营网点按照标准进行简易改造和装修。回收网点外不得占用公共场所,不得出现违章搭建、乱堆乱放、污染物随意排放产生二次污染等现象。由所在街道落实选址定点和日常管理,由“苏再投”公司和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负责业务指导。 分拣中心。分拣中心分片划定各自的责任区域,承接社区网点汇集的废旧商品,并对其进行简单分拣、处理、储存,改善当前废旧商品露天收购与加工等影响城市形象与居民生活的经营行为。首期将建设3个密闭化的废旧商品分拣中心,由“苏再投”公司负责建设、经营管理。以公开公平的原则选择经营合作者,将原有分散的分拣点归并。分拣中心接受调度中心的指令,及时清运网点回收的废旧商品,每天负责将具有中转功能的网点归集的废旧商品统一运至分拣中心处理。 在线收废。加强电话预约和在线收废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废旧商品电子交易平台信息化管理作用,逐步实现回收网点的信息化管理。加大在线预约、流动上门收废的力度,保证居民销废的便利。同时,“苏再投”公司要合理制定废品收购作业车辆的增配计划,至2014年底计划增加2至5吨机动运输车辆20辆,首批投放10辆,四轮电瓶流动回收作业车辆20辆,首批投放10辆,三轮电瓶流动回收作业车辆100辆,首批投放50辆。公安部门在运输通行证、电动作业车上牌等方面要全力支持。“苏再投”公司要制定严格的废品收购车辆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地对车辆的服务区域进行划分,根据在线收废热线调度指令,提供快速、高效、优质的服务。 (三)抓好管理,清理整治。 各街道对于经营良好、证照齐全的现有回收网点,要优先纳入布点方案,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领导小组要研究出台相应鼓励政策,引导规模较大的经营户迁至规划定点的密闭化废旧商品分拣中心进行经营,并积极引导加入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 开展废旧商品回收网点的清理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工商部门重点要暂停回收网点(含分拣中心)营业执照的审批发放,要按照各街道确定的布点方案,配合进行全面清查、重新发照。对现有大量的无照经营回收网点要通过宣传、教育、引导,有条件的补照,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取缔。市容市政局重点要加大路面的巡查执法,对影响市容市貌、群众反映强烈的因回收网点环境引发的问题予以查处。市公安局重点要保障这次清理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市供销合作总社重点要加强行业指导、加大从业人员的培训,从业人员挂牌上岗回收。要加快推进三个密闭化废旧商品分拣中心的建设。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全力支持和配合。 三、职责分工 (一)划分责任,齐抓共管。 姑苏区: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姑苏区及街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回收网点的布点方案、选址定点和日常管理工作,姑苏区要落实牵头部门,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市公安局:配合市容市政、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活动,查处执法过程中无理取闹、暴力抗法事件,严厉打击收赃、销赃、偷盗工业原料、破坏生产设施等违法行为。负责解决回收运输车辆的通行证和电动回收作业车的上牌问题。 市财政局:负责清理整治、合理布局废旧商品回收网点建设的资金保障。 市市容市政局:负责督促城区城管执法部门对回收网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占道经营、露天经营、流动收购摊点等违规行为开展执法管理活动。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回收工作,有效遏制回收网点环境脏、乱、差现象。 市商务局:负责争取商务部试点城市的项目资金。指导、协调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苏州工商局:负责对布点方案确定的网点重新发照,对其他有照网点进行全面清理,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发照。对固定回收网点的无照经营予以教育、劝导和查处,无照经营固定回收网点基本杜绝。 市供销合作总社:负责回收网点清理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负责废旧商品回收的业务指导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负责密闭化的废旧商品分拣中心和收运体系的建设和管理。 对面广量大无照回收网点的清理,市安监、消防、环保部门要予以配合。 (二)加强力量,长效管理。 为加大清理整治力度,确保取得规范管理的效果,市政府成立废旧商品回收网点清理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分管秘书长、相关部门和姑苏区分管领导组成。下设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姑苏区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设在市供销合作总社,由市供销合作总社具体牵头负责。具体抽调人员分配如下:姑苏区1名,苏州工商局1名,市公安局1名,市市容市政局1名,市供销合作总社2名,工作小组集中办公,制定方案,组织实施,检查督促。研究处理废旧商品回收网点清理整治和规范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待工作步入常规后,工作小组改为不定期集中会商。 各街道要做好回收网点从业人员的稳定工作,宣传相关政策与规定,争取理解与支持,以维护和谐、稳定的大局。 各街道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自身情况,牵头负责辖区的城管、交警和街道干部组成日常巡查小组,建立日常巡视制度和日报制度,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工作小组。 四、实施步骤 对各街道辖区内的回收网点合理布局定点,实施废旧商品网点与废旧商品分拣中心收运对接,规范疏导,取缔无证,打击违法,基本做到回收网点“日清日洁”。 第一阶段:2013年8月至12月。由姑苏区确定在辖区选取2个街道进行试点。 第二阶段:2014年1月至12月。在姑苏区全面实施。 第三阶段:2015年开始。在城区全面实施,并择时在全市推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府推动力度。城区废旧商品回收网络建设在全国还没有完全成功的模式,作为一项公益性很强又十分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势推进。 (二)加大属地负责力度。姑苏区和街道要建立落实相应的管理机构,根据属地负责的要求,切实履行起宣传、组织、实施等工作职责,积极做好网点布局、选址、定点、管理等工作。 (三)加大部门联动力度。各相关部门要加大联动力度,落实工作职责,形成合力。全面落实各项政策、各项措施,保障废旧商品回收网点清理整治和规范管理取得实效。 (四)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由于废旧商品回收网点、分拣中心与环卫的垃圾中转站一样是城市基础设施,具有明显的社会性与公益性,市财政要对分拣中心建设给予财政一次性投入。要继续研究出台相关的税收优惠扶持政策。 (五)加大宣传监督力度。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要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导向和监督作用,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手段进行广泛宣传,全社会共同来参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 (六)加大考核力度。市废旧商品回收网点清理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清理整治和规范管理,组织实施再生资源整治管理目标任务的年度考核、验收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城区废旧商品回收网点清理整治和规范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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