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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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府通[2013]12号     经省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市相城区2013年度第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3〕493号)文件批准,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51.9124公顷,其中耕地5.9462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市相城区2013年度第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相城区北桥街道南泾村北桥1、2组,新北村黄泾1、2组,庄基村13组;黄埭镇青龙村31、32、42组;太平街道乐安村5组;望亭镇项路村7、8组;渭塘镇凤凰泾村7组,凤阳村保圩19组,盛泽荡村14、15组;元和街道莫阳村6、7、9组,姚祥村13、16组,御窑村7组,朱巷村7组。   三、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相城区北桥街道南泾村北桥1组2.6269公顷,其中耕地0.0029公顷;   (二)相城区北桥街道南泾村北桥2组0.0128公顷;   (三)相城区北桥街道新北村黄泾1组0.0004公顷,其中耕地0.0003公顷;   (四)相城区北桥街道新北村黄泾2组0.0002公顷,其中耕地0.0002公顷;   (五)相城区北桥街道庄基村13组3.6620公顷,其中耕地0.0169公顷;   (六)相城区黄埭镇青龙村31组3.2047公顷,其中耕地2.1706公顷;   (七)相城区黄埭镇青龙村32组0.8461公顷,其中耕地0.2621公顷;   (八)相城区黄埭镇青龙村42组5.2049公顷,其中耕地3.4916公顷;   (九)相城区太平街道乐安村5组1.3083公顷;   (十)相城区望亭镇项路村7组0.9049公顷;   (十一)相城区望亭镇项路村8组0.1347公顷;   (十二)相城区渭塘镇凤凰泾村7组1.0689公顷;   (十三)相城区渭塘镇凤阳村保圩19组0.7242公顷;   (十四)相城区渭塘镇盛泽荡村14组12.6540公顷,其中耕地0.0009公顷;   (十五)相城区渭塘镇盛泽荡村15组0.0013公顷,其中耕地0.0007公顷;   (十六)相城区元和街道莫阳村6组1.6148公顷;   (十七)相城区元和街道莫阳村7组1.1119公顷;   (十八)相城区元和街道莫阳村9组3.5284公顷;   (十九)相城区元和街道姚祥村13组0.9942公顷;   (二十)相城区元和街道姚祥村16组0.2662公顷;   (二十一)相城区元和街道御窑村7组5.3386公顷;   (二十二)相城区元和街道朱巷村7组6.7168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类名称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安置补助费标准   耕  地   5.9462   36万元/公顷   2.6万元/人   其它农用地   1.4281   36万元/公顷   2.6万元/人   未利用地   1.2578   18万元/公顷   /   建设用地   43.2803   36万元/公顷   /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由征地单位与被征地村组按实结算。   (三)青苗补偿标准。   1.一年生作物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计补,一年两季以上的作物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0%计补。   2.多年生林木,可移植的尽量移植,由征地单位按实际工作量补偿移植费;不能移植的,按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杂生树木原则上不予补偿,荒芜土地和无青苗土地不予补偿。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对第一年龄段人员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对第二、三、四年龄段人员实行基本生活保障。   六、相关事项   (一)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 被征地镇、村、组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相城区北桥街道南泾村北桥、新北村黄泾、庄基村;黄埭镇青龙村;太平街道乐安村;望亭镇项路村;渭塘镇凤凰泾村、凤阳村保圩、盛泽荡村;元和街道莫阳村、姚祥村、御窑村、朱巷村   11月15日   至   11月30日   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北桥街道国土资源所、黄埭镇国土资源中心所、太平街道国土资源所、望亭镇国土资源中心所、渭塘镇国土资源中心所、元和街道国土资源中心所   11月15日   至   11月30日   (二)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国土资源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凡自本通告发布后,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三)土地补偿安置具体工作由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组织实施。联系电话:65719882、65489434、65434959、65383867、65901130、65459438。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7日 文档附件: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doc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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