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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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府通[2014]1号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苏州市高新区2013年度第2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3〕709号)文件批准,同意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征收集体土地60.6693公顷,其中耕地34.2221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高新区2013年度第2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苏州高新区东渚镇玉屏村9组;枫桥街道开山村4组,支英村5组;浒墅关开发区大同村3组;浒墅关镇保卫村6组,牌楼村7组,莲香村6、7组,永安村3、6、9组;通安镇华山村8、10、14组,彭山村4、5组,平王村4、6组,颜家村2组,严山村3组。   三、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苏州高新区东渚镇玉屏村9组1.3796公顷,其中耕地0.6941公顷;   (二)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开山村4组4.0396公顷;   (三)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支英村5组2.2206公顷,其中耕地1.0911公顷;   (四)苏州高新区浒墅关开发区大同村3组0.2730公顷;   (五)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保卫村6组0.1392公顷;   (六)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牌楼村7组6.7019公顷,其中耕地4.4704公顷;   (七)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莲香村6组0.0806公顷;   (八)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莲香村7组6.6365公顷;   (九)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永安村3组4.9491公顷,其中耕地3.1799公顷;   (十)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永安村6组1.6674公顷,其中耕地1.6567公顷;   (十一)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永安村9组1.6262公顷,其中耕地1.2912公顷;   (十二)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华山村8组0.9494公顷,其中耕地0.7014公顷;   (十三)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华山村10组2.0456公顷,其中耕地1.7235公顷;   (十四)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华山村14组1.6980公顷,其中耕地0.2138公顷;   (十五)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彭山村4组2.8845公顷,其中耕地1.9614公顷;   (十六)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彭山村5组4.3045公顷,其中耕地2.3302公顷;   (十七)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平王村4组7.3193公顷,其中耕地5.0853公顷;   (十八)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平王村6组8.6389公顷,其中耕地7.3523公顷;   (十九)苏州高新区通安镇颜家村2组2.6513公顷,其中耕地2.1927公顷;   (二十)苏州高新区通安镇严山村3组0.4641公顷,其中耕地0.2781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类名称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安置补助费标准   耕地   34.2221   36万元/公顷   3万元/人   园地   4.5329   36万元/公顷   3万元/人   林地   0.0827   36万元/公顷   3万元/人   其他农用地   6.5313   36万元/公顷   3万元/人   建设用地   13.5764   36万元/公顷   /   未利用地   1.7239   18万元/公顷   /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由征地单位与被征地村组按实结算。   (三)青苗补偿标准。   1.一年生作物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计补,一年两季以上的作物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0%计补。   2.多年生林木,可移植的尽量移植,由征地单位按实际工作量补偿移植费;不能移植的,按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杂生树木原则上不予补偿,荒芜土地和无青苗土地不予补偿。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对第一年龄段人员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对第二、三、四年龄段人员实行基本生活保障。   六、相关事项   (一)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 被征地镇、村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苏州高新区东渚镇玉屏村,枫桥街道开山村、支英村,浒墅关开发区大同村,浒墅关镇保卫村、牌楼村、莲香村、永安村,通安镇华山村、彭山村、平王村、颜家村、严山村   1月8日   至   1月23日   苏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虎丘)分局东渚支局、浒墅关支局、城区支局   1月8日   至   1月23日   (二)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国土资源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凡自本通告发布后,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三)有关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工作由被征地乡镇政府组织实施。联系电话:68751456。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6日 文档附件: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doc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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