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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苏州市保障性住房13号地块(计家岸、南海村)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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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2014]27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苏州市保障性住房13号地块(计家岸、南海村)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于2013年12月31日至2014年1月30日,通过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www.szjsj.gov.cn)并在征收范围内进行了公布,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汇总整理的有关征收补偿方案的征求意见情况和征收补偿方案修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一)未收到书面反馈意见;亦未收到电子邮件反馈意见。
(二)在征收现场办公室共接待公众咨询0人(次)。
二、征收补偿方案修改情况
原征收补偿方案作如下修改:
征收范围调整为:计家岸:9-1号、16号、24号、25号、26号、33号、36号、42号、46号、48号、51号、52号;南海村:1号;苏州佳驰汽车修理厂、苏州工业园区亚特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市吴中食品有限公司迎春路分公司、南门路2号(原双氧水厂)。(上述门牌如有出入,以规划红线图确定的范围为准)
该项目共计征收约17户,约22834.88平方米(含未经登记建筑面积)。
住宅约13户,非住宅4户。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档附件: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苏州市保障性住房13号地块(计家岸、南海村)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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