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平江新城新建江宇路(梅巷路)南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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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府[2014]39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平江新城新建江宇路(梅巷路)南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于2014年1月3日至2014年2月2日,通过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www.szjsj.gov.cn)并在征收范围内进行了公布,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汇总整理的有关征收补偿方案的征求意见情况和征收补偿方案修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一)未收到书面反馈意见;亦未收到电子邮件反馈意见。   (二)在征收现场办公室共接待公众咨询10人(次)。   意见主要集中在:   1.房屋装修评估价格偏低;   2.安置定销房面积偏小;   3.安置房源地点。   二、征收补偿方案修改情况   公众意见涉及两类,第一类为补偿问题,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第二类为安置房源问题,定销商品房是在市政府实施的房屋征收过程中,以核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选择货币补偿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定向提供的商品房,建设销售管理办法是按苏府规字〔2011〕10号文件规定执行的,地点是根据规划确定的。另在方案中明确对就近靠档后仍有居住困难的非原集体土地(宅基地)或整幢成套住宅被征收住宅户,由其申请,在房源许可的条件下,经房屋征收部门批准可适当增购。   根据征求意见汇总情况,本征收补偿方案不作修改。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档附件: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平江新城新建江宇路(梅巷路)南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知.doc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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