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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开招标失败转直接发包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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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的《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开招标失败转直接发包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开招标失败转直接发包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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