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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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和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人民政府,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市政府决定建立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召集人:陆留生 副市长 副召集人:陆伟跃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国荣 市水利局(水务局)局长 成   员:陆文明 市委办公室副调研员 宁春生 市委农办副主任 陆文刚 市发改委副主任 朱建强 市财政局副局长 邵繁荣 市国土局副局长 邵 庆 市住建局副局长 李新佳 市规划局副局长 陈建新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赵瑞龙 市水利局(水务局)副局长 贡瑞金 市水利局(水务局)副调研员 陆志荣 市农委副主任 陆振东 市环保局副局长 相 卿 苏州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水务局),王国荣兼任办公室主任,宁春生、赵瑞龙、贡瑞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联席会议及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统筹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编制治理规划大纲和技术指南;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布置落实年度治理任务;检查、督促各地目标任务落实和完成情况。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水利局(水务局)(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办公室):牵头负责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目标任务确定、工作督查考核、配合做好市级资金补助等;协调处理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具体事项;组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规划、计划;负责行业指导,已建设施的运行管理监管等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省住建厅条线对上的补助资金申请;牵头组织、指导各地同步开展河道清淤和长效管理。 市委农办: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编制,负责镇村布局规划的衔接,结合村庄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协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工作考核,并将考核内容纳入年度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重点工作考核。 市发改委:负责指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立项、审批程序等工作。 市财政局:牵头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苏州市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负责市级奖补资金的审核拨付和监督工作,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工作考核。 市国土局:负责协调、指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中的用地服务和保障事宜。 市住建局:配合协调、指导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中质监、安监和工程验收等执行项目建设程序的事宜。 市规划局:负责做好村庄布局规划调整,明确规划重点、特色及一般村名单,指导和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编制。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指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中的道路开挖手续,以及相关规费的减免事宜。 市农委:负责省农委条线对上的补助资金申请;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工作考核。 市环保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的环保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省环保厅条线对上的补助资金申请,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工作考核。 苏州供电公司: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用电接入服务事宜。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例会。根据实际需要,可由主任或副主任临时召集会议。联席会议经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落实具体工作。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要求,以季报、半年报、年报的形式,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和各市、区及相关部门报送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 (三)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联席会议职责分工,及时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定期报送本部门负责的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推进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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