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通知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市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已经市行政体制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市级各部门要加强对责任清单的管理,如法律、法规及现实情况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向市行政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调整申请,以保持清单内容准确、有效。 各市、区政府及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也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抓紧编制责任清单,并在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责任清单具体内容在中国苏州网(www.suzhou.gov.cn)和苏州机构编制网(www.szbb.suzhou.gov.cn)上可查阅并提供下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通知.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