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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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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市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已经市行政体制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市级各部门要加强对责任清单的管理,如法律、法规及现实情况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向市行政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调整申请,以保持清单内容准确、有效。
各市、区政府及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也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抓紧编制责任清单,并在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责任清单具体内容在中国苏州网(www.suzhou.gov.cn)和苏州机构编制网(www.szbb.suzhou.gov.cn)上可查阅并提供下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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