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首批11家金融机构设立企业自主创新金融支持中心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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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各金融机构: 《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金融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行动计划(2015~2020)的通知》(苏府〔2015〕36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出台后,全市各金融机构主动响应,积极争取总部支持,同时按照《行动计划》要求抓紧筹建企业自主创新金融支持中心。近期,市金融办会同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苏州银监分局、苏州保监分局对筹建工作就绪的金融机构进行了联合审核验收,11家金融机构企业自主创新金融支持中心符合设立标准,通过验收。 经市政府同意,现对首批中国银行苏州分行等11家金融机构设立企业自主创新金融支持中心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各有关金融机构按照《行动计划》及其实施细则要求,扎实做好“企业自主创新金融支持中心”的建设运营工作,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切实提高金融服务企业创新创业的专业性、精准性和实效性,为提升企业创新驱动发展水平、推进经济加快转型升级作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首批11家金融机构设立企业自主创新金融支持中心名单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首批11家金融机构设立企业自主创新金融支持中心名单   一、银行机构(9家) 中国银行苏州分行 建设银行苏州分行 交通银行苏州分行 华夏银行苏州分行 光大银行苏州分行 招商银行苏州分行 江苏银行苏州分行 苏州银行 常熟农村商业银行 二、保险机构(2家)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首批11家金融机构设立企业自主创新金融支持中心的通报.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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