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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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日 苏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为认真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深入推进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60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十二五”期间,各地各部门围绕我市发展大局,联合协作,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社区居民等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扎实推进,带动了全民科学素质水平整体提高;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工作广泛深入开展,科普资源不断丰富,大众传媒特别是新媒体科技传播能力明显增强,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共建机制基本建立,大联合大协作的局面进一步形成,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全国公民科学素质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15年我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1%,分别高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2.75个百分点和4.8个百分点,超额完成“十二五”我市公民科学素质水平达到10%的工作目标,为“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市公民科学素质水平与国内先进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发展还不平衡,不能满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需要。主要表现在: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进度、广度、深度上存在差距,助推创新驱动发展的动力机制尚不完善;基层科普资源匮乏制约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深入发展,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工作有待加强;科普技术手段相对落后,均衡化、精准化服务能力不强,科普信息化工作亟待提升。“十三五”时期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是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和积极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阶段。科学素质决定了公民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基础。进一步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对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注入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四个全面”为战略指引,以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全民科学素质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基础作用,以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主动力,以科普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以构建社会化科普工作格局为保障,充分激发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合力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为我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一基地、一高地”建设构筑更加坚实的公民科学素质基础。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工作得到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较大幅度提高。 ——创新创业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围绕我市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具有全球影响力产业科技创新高地”的中心工作,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宣传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和典型创新创业人才,使公众充分认识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意义,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文化基础,营造尊重知识、鼓励创新、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 ——公民科学素质水平不断提升。到2020年,我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17%,继续保持省内领先;各市、区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明显提升,全面超过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基本要求。 ——现代科技场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十三五”期间,力争建成苏州市级综合性科技场馆,各市、区普遍规划建设综合性科技场馆,全市新建各类专题科普场馆100个。 ——科普工作手段和方式不断创新。强化“互联网+科普”的思维方式,构建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移动客户端APP、科普信息电子屏、网站“四位一体”的科学传播渠道。“十三五”期间,科普电子信息大屏实现全市社区全覆盖。 ——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发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科普事业,加快培养高端和专门科普人才队伍,大力倡导志愿精神,到2020年,全市注册科普志愿者超过11万人。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 以校内科学教育为基础,丰富校外和课外科学教育活动,建立完善的校外科技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的衔接机制。依托各级各类科普场馆,搭建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平台。围绕“苏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表彰,以品牌活动为引领,充分整合社会科普资源,坚持面向基层、重在普及、兼顾提高的原则,全面提升我市青少年科学素质。 1.开展好“苏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表彰。巩固提高“苏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设立以来对全市青少年科学教育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修改完善评选表彰办法,把两年一度的“苏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表彰,营造成我市青少年科学教育最新成果的展示舞台,成为有志于投身创新创造的我市青少年向往的最高荣誉。 2.全面推进校内青少年科学教育。针对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特点,注重课程的综合性与连贯性;在幼儿园保教工作中融入科学启蒙教育内容;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深化中小学科学课程教学改革,着力提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科学类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效果,构建符合素质教育的课程体系和评价体系,提高学生科学素质和实践动手能力。在高中阶段,鼓励支持学校开设通用技术课、科学教育选修课,鼓励科学类学生社团开展活动,不断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强课程和教学的选择性和多样性,支持学校根据学生需要提供授课服务,建设苏州市青少年校外指导中心,支持学校和高校、高新企业、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教科研机构等社会组织合作建立创客实验课程,开发“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教育”实验项目、智能机器人、3D打印等实践课程。“十三五”期间,建设100个课程建设项目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基地,建设校外综合实践课程信息化平台;在创建苏州市科学教育特色学校的基础上,命名50所“苏州市科学教育综合示范学校”,命名50个“苏州市中小学科技创新优秀社团”。 3.大力开展课外科学教育活动。依托校内外科普资源,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自救避险、民防(人防)等知识。将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金钥匙”科技竞赛、高校科学营、科技创新拔尖人才培养、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学科奥赛等活动作为青少年科学教育、科普活动的重要成果展示平台。开展有针对性的活动来发挥家庭在科学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4.整合校外科学教育资源。充分利用科普场馆、科研院所和高校实验室、企业、社区活动场所、科普教育基地等资源,深入开展探究性、启发性、创新性的青少年科技教育,引导学生通过参与、体验、实践和动手制作等方式提高科学素质。通过邀请科技专家进校园(社区、科普基地)、组织学生进科研院所(实验室)、“青少年高校科学营”、“中学生英才计划”、“中学生求真科学营”、“科技馆进校园”等活动,积极推动校内科学教育与校外科普活动相结合,努力培养广大中小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 5.提升教师科学教育能力。加大对教师的培训力度,将每年接受一定学时的科学教育培训纳入对教师考核的范围。对中小学校开展科技活动要进行量化评估,并列入学校工作考核内容。建立健全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继续教育、评价、考核、激励机制。把落实科技辅导员各项待遇、实施科学教育成效等作为对学校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评估体系及监督机制。 工作分工: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妇联参加。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通过培育职业农民、实施科技兴农与科普惠农工程、建设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提升科普与科技服务信息化,提高农民掌握和应用先进实用技术、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明显提高农民科学素质。 1.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建立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制。围绕科学生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切实开展职业农民、农业实用技术、信息技能、农村劳动力转移、基层农技人员、农业电商等培训,每年培育2000名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以县(市、区)为单位成立认定组织、制定认定办法、开展认定发证,发放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在教育培训、人才认定、创业服务、科技金融、社会保障等方面对新型职业农民给予优先优惠和扶持政策。鼓励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社会组织承接职业农民培训等科技服务。 2.实施科技兴农与科普惠农工程。深入实施现代农业科技支撑计划、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农业三新工程和万名科技专家兴农富民工程等项目,大力开展科技强农富民工程、科技入户工程、巾帼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创建等活动。深化农业科技入户内涵,以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科技入户工程等项目为平台,着力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遴选农业科技核心示范户,推进农业科技“入社、入会、入企、入园、入场”。以农业三新工程为载体,重点实施农业重大技术推广计划,实行重大技术推广协作组制度,推进农技推广的科学化、系统化水平。建立和完善以农技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社会组织为重要力量的新型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增强服务能力。 3.大力推进农村科普与科技服务信息化。深入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大力推进“六有”村级综合信息服务站体系建设,大力发展12316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农业政务业务微博、农业专家在线服务等平台载体,为农民提供农业科技信息、在线培训、农技在线推广等一系列服务,建成高效便捷、内容丰富、精准服务的农村科普与科技服务信息化体系,满足广大农村居民、农业从业人员、服务“三农”工作者对科学知识、农技传播效率的需求,提升新型农业服务信息化水平。“十三五”期间,全市“六有”村级综合信息服务站实现全覆盖,加速发展12316短信用户,大力建设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提高农村科普与科技服务信息化覆盖率。 工作分工:市农委、市科协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气象局、团市委、市妇联参加。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围绕城镇化、新型工业化的需求,加大技能培训工作力度,完善技术人才教育体系,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培养一批高技能技术人才。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和教育,促进进城务工人员及失业人员科学就业,提高城镇劳动者的就业、创业和适应产业、职业发展的能力,努力提高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 1.加强城镇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将劳动者应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课程,将有关科学素质要求纳入相关职业标准并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指标及条件。不断扩大各类技术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技能培训覆盖面。“十三五”期间,每年培训4万名技能劳动者、2万名高技能人才、建成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5个、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作业人员以及农民工的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率达到100%。深入开展妇女巾帼建功活动,加大妇女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技能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她们的科学素质和就业能力,激励妇女在岗建功成才。 2.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实施专业性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性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制度建设,构建完备的专业性技术人才教育体系,全面提升专业性技术人才综合素质和创新创造能力。加大紧缺专门人才、中青年骨干人才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的力度。“十三五”期间,新增高技能人才10万人以上。 3.开展经常性职工科普教育活动。强化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全面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组织开展“技能英才周”、“技能状元”大赛、“讲理想、比贡献,科技创新双杯奖”、“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抓好职工书屋建设,组织专家宣讲团深入工矿、工地、学校、社区进行科普知识宣讲活动。将科学素质情况作为评选“文明职工”、“职工之家”的指标和条件。着力加强职工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的教育,全面提高职工科学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素质,鼓励群众性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 4.加大进城务工人员及失业人员培训力度。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和用工单位、劳务输出组织共同开展职业培训的机制,深入开展“春风行动”,加强面向进城务工人员的维权知识培训及面向失业人员的生理和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增强其就业、工作、职业转换能力以及参与社会生活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实施城镇失业人员创业促进计划,引导其在家政服务、社区养老、商品零售等传统服务业创业。 工作分工: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安监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交通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参加。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加强规划设计,创新科普方式,强化教育培训,将提高科学素质贯穿于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选拔录用、教育培训、综合评价全过程,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决策、科学管理、科学执政和科学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示范引领作用。 1.强化整体统筹部署。完善健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教育机制,将提高科学素质列为领导干部和各级各类公务员教育培训“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作出整体部署和安排。分层次制定科普培训规划,制定相关年度计划和实施意见,将科学素质教育列入党校等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教育培训规划和主体班次教学计划,着力落实课题课时,组织相关专题研究,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培育,提升创新理念和创新思维。 2.开展专题知识教育。结合我市实际采取专题研修、专题讲座、网络培训、实地考察等方式,灵活运用问题式、研讨式、互动式、体验式等培训方法,积极开展现代科技知识培训,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科学素质,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进一步完善并充分利用科技知识教育培训基地,学习现代科技知识及科学发展趋势,拓展科技视野,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成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行家里手和带头人。 3.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将提高科学素质列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选拔录用、综合考核中的科学素质内容,引导激励其学习科技知识、提升科学素质。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媒体,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教育培训,提高参加“菜单式”讲座、网络学习、在职自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工作分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老干部局、市文明办、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统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参加。 (五)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提升科学教育师资保障水平,整合科学教育资源,加强科学教育基础建设,推进科学教育与培训体系建设,提升为青少年等各类人群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服务能力。 1.加强科学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鼓励高等师范类院校和有关高校设立科学教育专业,着力培养科学教育专业教师。加强对幼儿园、农村和科学教育基础薄弱地区中小学中骨干科技辅导员的培训并定期开展业务交流。立足学校,着力培养以专带兼的综合实践活动指导教师队伍,在专业背景、年龄教龄、爱好特长等方面全面布局,形成梯队。“十三五”期间,各校至少培养2名综合实践活动专职指导教师,建立包含5名及以上以综合实践活动指导为主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加大科学教育能力培训力度,建立健全青少年科技辅导员评价、考核、激励机制,全市表彰100名“苏州市优秀科技辅导员”。 2.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能力建设。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标准,组织专家编写科学课程教材,切实提升教材质量,增强教学内容的趣味性、直观性、吸引力和互动体验性,将科普内容纳入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教材和教学计划。根据五大重点人群的特点和需求,加强各类人群科学教育培训教材的建设。改进科学教育与培训教学方法。每年选派优秀科技辅导员到境外参加培训和科技交流活动,取长补短,培养国际视野,努力与国际接轨。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重点,提升教师科学素质与课程实施能力,促进学习方式的变革。针对不同人群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努力提高培训成效。利用互联网技术的优势,重视新媒体科学教育资源的开发。 3.推进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建设。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图书室、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的建设,充实科学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图书、多媒体等,并向社会提供服务。继续推动中小学科学教育网络建设,强化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科学教育资源开发。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科学教育和培训,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普场馆、职业学校、青少年宫、成人文化教育机构、社区科普学校等对公众分类分层次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科学教育培训基地。强化教育的文化传播与科学普及,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十三五”期间,建设完成苏州市青少年德才培训基地和中小学乡村校园少年宫等培训场所,推进科学教育培训的发展,命名50个“苏州市青少年特色科学工作室”。 工作分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农委、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参加。 (六)实施社区科普益民工程。 深入实施社区科普益民工程,推动科普组织、科普活动、科普设施向基层延伸、向社区覆盖,提高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社区居民科学素质,促进和谐社区、文明社区、科普示范社区、安全社区建设。 1.巩固提升社区科普惠民服务站建设成果。充分利用好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已实现社区科普惠民服务站全覆盖的基础,进一步健全完善科普示范体系建设,鼓励一批科普工作突出的社区争创省级、全国科普示范社区,示范带动更多的社区将科普工作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抓手之一,整合社区及周边科普资源,广泛开展科普活动,形成科普工作特色,践行“科普惠民”的宗旨。 2.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大力推进社区科普场所和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社区科普场馆、科普电子信息大屏、科普学校、科普图书专柜、科普画廊等阵地作用,让科普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强化社区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科普宣传功能。加强街道科协、科普协会和社区科普小组等基层组织建设,积极引导和推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队伍,深入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建立覆盖各类各年龄层次居民群体的多渠道、多形式的社区科普服务体系。 3.提升社区科普宣传活动水平。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充分利用科普宣传周、全国科普日等主题科普活动平台,将菜单式社区科普讲座、大学生科普志愿者科技传播行动、科普场馆“公众开放日”活动、市民科普游活动、“百姓科普广场”等一批品牌科普活动引入社区,组织“科普示范家庭”评选表彰活动,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理念,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能力。 工作分工:市科协、市民政局、市妇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老干部局、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团市委参加。 (七)实施科普信息化建设工程。 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整合科普资源,发展科普新业态,推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新媒体融合开展科技传播与普及,实现线上线下科学技术普及和传播,探索实现“智慧科普”的有效方式,切实满足公众对科普内容和传播的需求。 1.发展信息化科普新业态。建设“科普苏州”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与文化传媒企业、科普类网站合作开发群众关注度高、认同感强的优质信息化科普资源,深度推进与互联网企业、移动通信企业的合作,有效对接“江苏省科学传播中心”,通过内容聚合和分发以及大数据挖掘分析技术,区别地域及科普受众群体的个性化需求,推送针对性、权威性较强的科普内容,建立全面系统、热点监控、实时发布、精准推送、供需对接和反馈评价的网络科普体系,掌握科学普及和传播的网络空间话语权。 2.融合拓宽科技传播渠道。持续放大传统平面科普媒体的渠道作用,支持其走传统出版和依托互联网的数字出版相融合的发展道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公交系统、公共电子信息大屏、移动客户端等渠道开展科普,集成现有科普资源内容实现线上线下传播,构建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移动客户端APP、科普信息电子屏、网站“四位一体”的科学传播渠道。加强完善现有广播电视、地铁“科普动视”、公共电子信息大屏、社区科普信息电子屏、《科普苏州》杂志等共同构建的立体化科普传播体系。“十三五”期间,重点推广科普信息电子屏,将科普内容送到社区、学校、医院、电影院、购物中心等人流量密集的公共场所和广大农村地区,实现全市社区全覆盖。 3.建立科普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有效利用市场机制和网络优势,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和传播,促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科普资源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应用。积极谋求和促进科普信息服务平台接入成员单位的公共服务系统,借助公共服务系统刚性访问需求,扩大科普信息的传播范围和影响力。在科普专项经费中设立科普信息化项目经费,支持鼓励专门从事信息化科普创作的企业和单位共同参与。 工作分工:市科协、市经信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参加。 (八)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扎实推动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建成以现代科技场馆为抓手、各级科普教育基地和示范基地为基础、广大基层科普设施及资源为支撑、多元化投入为保障的多层次、多功能科普设施网络体系,提升展教水平和服务能力,扩大公众参与科普的途径和机会,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科普文化需求。 1.推进现代科技场馆体系建设。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研究制定科普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力争建成苏州市级综合性科技场馆。以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为抓手,科普信息化为载体,加快建立大型综合性科技馆为龙头,各类专题科普馆、数字科技馆、流动科技馆为依托,青少年科技工作室、科普惠农服务站、科普益民社区科普场馆群为基础的现代科技馆体系建设。 2.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推进市级环保、国土、食品安全、气象、地震、国防、安全生产等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强化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文化宫、主题公园、自然保护区、动植物园等科普教育功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科研机构、高校面向观众开放研发机构、实验平台或展览馆。通过持续开展“科普场馆公众开放日”等活动,推动科普场馆向公众免费开放,提高科普场馆利用效率和运作效益。“十三五”期间,新建并命名市级科普教育基地100个左右,每年参与“公众开放日”的科普场馆100个以上。 3.强化基层科普设施建设。依托现有社会设施,鼓励支持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建设具有科普教育、培训和展示等功能的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继续培育发展社区科普惠民服务站和农村科普惠农服务站。引导并支持有条件的农村职业学校、成人教育机构、中小学和青少年宫利用现有场所建设青少年科学工作室。 4.构建多元化投入科普设施建设机制。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投入,制定有关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设施建设的政策和措施,建立完善以政府为投入主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积极投入科普事业的多元化科普投入机制,实现公益性投入和市场化运作的有机结合。 工作分工: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科协牵头,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市容市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园林和绿化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参加。 (九)实施科普产业助力工程。 以公众科普需求为导向,发挥市场的引导、优化和调节作用,探索构建科普产业链,丰富科普产品和服务内容,提高科普产品品质和服务效能,弥补公共科普产品和服务的不足,促进科普事业的发展。 1.推动科普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以政府购买服务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产业模式,推动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发展。加大政府购买科普产品(服务)的力度,推动科普展教品产业、科普图书出版业、科普动漫业、科普旅游业、数字科普业、网络科普业等主要业态发展,创新科普产品的研发、生产、传播和消费。举荐成长性好、示范性强、辐射面广的科普产品研发企业和服务外包企业创建科普产品研发基地,“十三五”期间,创建10家科普产品研发基地。 2.促进原创性科普作品的创作。以项目、评奖、作品征集等方式,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支持引导有条件的科研院所、高校、社会组织、科普场馆、科普企业参与科普作品创作,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公益广告、图书、展览、影视作品、科普动漫等科普资源,注重科技与文化的融合,扶持以创新创业为主题的文艺节目的创作,提高公众的认知度,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氛围。 3.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促进各类科技创新成果的传播和普及工作,提高公众对科技创新的关注度和知晓率。特别是鼓励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和科技工作者,探索将适宜向公众传播的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的机制,通过科普创作,编撰科普丛书等形式将其科研成果向社会公众传播。使社会公众了解新兴产业的发展趋势,了解创新驱动发展,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意义。 4.培养和造就科普产业领军人才。发挥大型科普场馆、主流媒体、科技社团等优势,培育和建设高水平的科普产业经营管理团队和科普产业领军人才。积极引进一批海外从事科普文化创意、研发的高端人才,为科普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工作分工:市科协、市科技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气象局、苏州日报报业集团、市广电总台、市总工会、团市委等单位参加。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1.大力培养基层科普人才。依托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普惠农服务站等,采取培训、示范和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培训农村科普员100名,农村实用科普人才500名。借助学校、学会、科研院所、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企事业单位等培养根植基层的社区科普人才。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的作用,结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职工科普教育活动等,每年培训培养企业各类科普人员1000人。积极发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利用科研院所、科技场馆、青少年宫等校外科技活动场所及科普教育资源,着力建设和发展适应青少年课外科普活动的校外科技辅导员队伍,“十三五”期间,各校建立包含5名及以上以综合实践活动指导为主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县以上青少年科技活动场所至少有8名科技辅导员。 2.加快培养高端和专门科普人才队伍。建立健全高水平科普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机制,重点培养一批高水平、具有创新能力的科普场馆专门人才和科普创作与设计、科普研究与开发、科普传媒、科普活动策划与组织等方面的高端科普人才。建立科普人才评价体系,创新人才选拔和发展机制,鼓励国家、省、市、县(市、区)四级人才计划支持的高层次科学家、技术专家团队投身科普事业。支持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普组织、企业与相关机构建设高端科普人才培训、实践基地。“十三五”期间,将全市县(市、区)级以上科普组织与机构的科普管理人员轮训一遍。 3.进一步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大力建设各级各类科普志愿者协会、科普志愿者服务站等组织,大力发展科技社团科技人才志愿者队伍、离退休科技工作者科普志愿者队伍和大学生科普志愿者队伍,建立应急科普志愿服务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十三五”期间,建成一支结构优化、规模宏大、素质较高的科普志愿者队伍,注册科普志愿者达到11万人。 工作分工: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科协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老干部局、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气象局、苏州日报报业集团、市广电总台、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参加。 四、组织实施和条件保障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大统筹协调力度。高标准、高效率、高要求部署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形成政府多部门整体联动、相互协作、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格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落实政策措施。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牵头单位要加强对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察;协作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全民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目标管理和业绩考核,切实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为提升公民科学素质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方案和工作规划。定期研究部署,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作用,完善各地各部门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共建机制。定期实施公民科学素质评估和督查,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健全科普活动创建机制。广泛开展群众性科普活动。围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主题和重要纪念日,组织开展科普宣传周、全国科普日、食品安全宣传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各类主题性科普活动,引导和发动公众积极参与,扩大科普活动覆盖面。建立完善科普示范引导体系。以新一轮科普示范创建为抓手,动员社会各方支持科普、参与科普、关注科普,“十三五”期间力争国家级科普示范县(市、区)在我市全面建成。实施拓展“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本着“面向基层”、“公平普惠”的原则,加强科普惠民服务站、科普活动室建设,每年培育命名一批科普示范社区和科普惠农服务站。提升青少年科技创新水平。组织实施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等系列活动,开展好“苏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表彰,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激发青少年的创新创造活力。 (三)建立监测评估和考核激励机制。强化过程控制。2016年为启动实施期,推动和指导各地制定本地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组织制定本方案中10项重点工作的具体推进计划,并做好方案实施动员工作。2017~2019年为扎实推进期,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测评估,查找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各项重点工作。2020年为总结表彰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对2016~2020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研究制定监测评估指标体系。以《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为指导,定期开展全市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发研究、实时监测评估我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情况和效果,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公民科学素质状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监测评估指标体系。 (四)健全科学素质建设长效机制。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是一项基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加大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认真执行《科普法》《江苏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明确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有关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法律法规中,设置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目标。研究制定科普产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推动科普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坚持政府引导,鼓励社会投入,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各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建立稳定增长的科普财政投入机制,以满足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十三五”期间,确保市本级财政及下辖各市、区财政投入科普经费稳步增长,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科普事业,不断拓宽科普经费来源渠道。加强顶层设计。加强科普政策、科普媒介、科普基础设施、科普人才、科普创作、科学素质监测评估等理论研究,加大科普理论研究人员配置力度,借鉴梳理国外先进经验,总结国内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典型案例,为我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提供参考。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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