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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李国锋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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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人[2016]44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试用考核合格,决定:
李国锋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蔡尚志同志任市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办公室副主任;
孙昕同志任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以上3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15年8月算起。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4日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李国锋等同志任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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