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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段晴毅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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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人[2016]4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段晴毅同志任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局长;
杨青松同志任市公安局姑苏分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分局)局长;
免去马利忠同志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马景亮同志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政委职务;
免去姚连法同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周斌伟同志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魏杰同志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政委职务;
免去徐洋同志市公安局水上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陈皆一同志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万伟平同志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沈正明同志市公安局姑苏分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谢罡同志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王伟民同志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6日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段晴毅等同志任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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