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定第三批苏州市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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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苏州市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市政府在组织对各地上报的农业园区进行综合考评的基础上,认定张家港市塘桥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等7个农业园区为第三批苏州市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现代农业园区是全市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载体,各级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集聚优势资源,优化要素配置,加大政策扶持,积极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促进现代农业园区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推动我市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 附件:第三批苏州市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名单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第三批苏州市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名单 一、张家港市 1.张家港市塘桥镇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2.张家港市朱家宕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二、常熟市 3.常熟市尚湖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区 4.常熟市支塘镇现代水稻产业园区 三、太仓市 5.太仓市双凤镇新湖现代农业产业园 四、昆山市 6.昆山市淀山湖镇现代农业产业园 7.昆山市巴城镇现代渔业园区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定第三批苏州市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的通知.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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