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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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通[2016]40号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16年第1批次(15挂)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6〕4115号)批准,同意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征收集体土地45.5943公顷,其中耕地21.2165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16年第1批次(15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苏州高新区东渚镇协新村8组;浒墅关开发区石林村山林3组,新民村2、4、8组;浒墅关镇牌楼村6组,青灯村横宅6组,真山村南庄8组;通安镇华山村2组,箭渎村4组,彭山村2、8组,前横泾村2、3组,西泾湾村3组,俞巷里村5组,中桥村1组。   三、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苏州高新区东渚镇协新村8组11.2867公顷,其中耕地3.4058公顷;   (二)苏州高新区浒墅关开发区石林村山林3组1.3895公顷,其中耕地1.3895公顷;   (三)苏州高新区浒墅关开发区新民村2组2.1320公顷;   (四)苏州高新区浒墅关开发区新民村4组6.7660公顷;   (五)苏州高新区浒墅关开发区新民村8组5.4970公顷;   (六)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牌楼村6组0.9867公顷,其中耕地0.9663公顷;   (七)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青灯村横宅6组0.7402公顷,其中耕地0.7052公顷;   (八)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真山村南庄8组0.4938公顷,其中耕地0.2667公顷;   (九)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华山村2组1.6411公顷,其中耕地0.5360公顷;   (十)苏州高新区通安镇箭渎村4组2.3175公顷,其中耕地2.1524公顷;   (十一)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彭山村2组1.1286公顷,其中耕地1.0541公顷;   (十二)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彭山村8组0.2601公顷,其中耕地0.1767公顷;   (十三)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前横泾村2组3.0824公顷,其中耕地2.9099公顷;   (十四)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前横泾村3组4公顷,其中耕地4公顷;   (十五)苏州高新区通安镇西泾湾村3组0.3624公顷,其中耕地0.3516公顷;   (十六)苏州高新区通安镇俞巷里村5组0.4370公顷,其中耕地0.4354公顷;   (十七)苏州高新区通安镇中桥村1组3.0733公顷,其中耕地2.8669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类名称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安置补助费标准   耕地   21.2165   36万元/公顷   2.6万元/人   园地   7.8981   36万元/公顷   2.6万元/人   其它农用地   2.7962   36万元/公顷   2.6万元/人   建设用地   13.4053   36万元/公顷   /   未利用地   0.2782   18万元/公顷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由征地单位与被征地村组按实结算。   (三)青苗补偿标准。   1.青苗补偿费按照一季的产值计算,每亩不低于1200元。   2.多年生林木,可移植的尽量移植,由征地单位按实际工作量补偿移植费;不能移植的,按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杂生树木原则上不予补偿,荒芜土地和无青苗土地不予补偿。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对未成年年龄段人员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对劳动年龄段、养老年龄段人员实行社会保障。   六、相关事项   (一)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   被征地镇、村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苏州高新区东渚镇协新村8组;浒墅关开发区石林村山林3组,新民村2、4、8组;浒墅关镇牌楼村6组,青灯村横宅6组,真山村南庄8组;通安镇华山村2组,箭渎村4组,彭山村2、8组,前横泾村2、3组,西泾湾村3组,俞巷里村5组,中桥村1组   11月28日   至   12月13日   苏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虎丘)分局东渚支局、浒墅关支局   11月28日   至   12月13日   (二)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国土资源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凡自本通告发布后,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三)有关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工作由被征地乡镇政府组织实施。联系电话:68751456。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档附件: 苏府通〔2016〕40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pdf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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