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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教育事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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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教育事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教育事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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