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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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4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苏府办〔2016〕199号)精神,现将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予以公布。 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要创新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浏览中国苏州网(www.suzhou.gov.cn)和苏州机构编制网(www.szbb.suzhou.gov.cn)可查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具体内容并提供下载。各市、区人民政府及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抓紧公布本地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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