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17年度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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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2017年度督查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2017年度督查工作要点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新一届市政府履职的第一年。2017年市政府督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两聚一高”目标定位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督查是抓落实促发展的“利器”作用,在督准、督实、督深、督严上下功夫,全力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督查事项 根据国家、省的有关精神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总体部署,着重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强化督促检查,逐项抓好落实。 (一)围绕人代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落实; (二)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优生态、防风险,推动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 (三)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落实; (四)围绕市政府重要文件内容、重要会议部署和议定事项,推动有关工作任务落实; (五)围绕聚力创新,推动省创新40条政策和市创新发展十项重点工程落实; (六)围绕聚焦富民,推动省富民33条和市10条政策落实; (七)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落实; (八)围绕保障改善民生,推动省十项和市“三优三清三提升”九大实事项目落实; (九)围绕苏州古城保护,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提升六大工程落实; (十)围绕改革开放,推动开放型经济创新提升七大工程落实; (十一)围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建交通水利工程和七子山静脉产业园等项目落实; (十二)围绕政府服务治理,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府治理体系建设; (十三)围绕“两会”建议提案和“市长信箱”,推动办理工作落实; (十四)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和廉政建设,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落实。 二、督查要求 市政府年度重点督查事项,由市政府领导牵头协调,市政府办公室统筹组织,市有关部门具体实施,各市、区政府(管委会)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共同参与,形成多方协同、齐抓共管的大督查格局。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抓好市政府年度重点督查事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职责,主动开展常态化的对照检查。在此基础上,市政府适时组织抽查。 (二)市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完善督查工作方案,明确督查的具体内容、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等,增强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要充分发挥监察、审计、发展改革、财政、统计等部门在督查工作中的作用,完善第三方评估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行政特邀监督员参与督查的机制,凝聚各方力量,增强督查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 (四)要建立健全督查激励和问责机制,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和部门,给予表彰并实施相应激励措施;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严格责任追究。督查结果作为地方和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17年度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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