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苏州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成员的通知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15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苏州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成员及主要职能作如下调整: 一、主要职能 在市政府领导下,定期研究解决城乡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对象、孤儿和困境儿童、困难残疾人、受灾群众、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困难优抚安置对象等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困难群众保障政策,确保困难家庭和人员稳定生活。 二、工作要求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分管副秘书长和民政局局长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联席会议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等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主动协调,密切配合,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及时处理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在统筹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三、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金 洁 副市长 召集人:韩 卫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永根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陈雪嵘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纯 市委农办副主任 徐 焱 市编办副主任 顾方明 市信访局副局长 刘伟民 市发改委副主任 金晓虎 市经信委副主任 李婧娟 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 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燕颜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杨军卫 市司法局副局长 黄济美 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文蓉 市人社局副局长 费元龙 市住建局副局长 李生荣 市交通运输局纪委书记 温金祥 市农委纪委书记 陈小康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陆旭东 市审计局副局长 钱 玲 市工商局副局长 马 俊 市物价局副局长 李 勇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周启宏 市金融办副主任 吴 盛 国家统计局苏州调查队副队长 高慧芹 市总工会副主席 万 利 团市委书记 王群宇 市妇联副主席 王 春 市残联副理事长 朱建明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成永海 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张志忠 苏州地税局总经济师 黄建平 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高俊芳 苏州银监分局纪委书记 王 矗 苏州保监分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陈燕颜任办公室主任。 各单位成员如有变动,按工作分工自行调整,市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苏州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成员的通知.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