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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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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苏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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