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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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要求,加强对全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市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金 洁 副市长 副组长:韩 卫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王燕仓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徐 翔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硕群 市编办副主任 夏 文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杨秀英 市经信委副主任 金锡奇 市公安局副局长 高国华 市教育局副局长 钱金泉 市财政局副局长 沈 伟 市人社局副局长 张 焱 市国土局副局长 陆志荣 市农委副主任 曹廷玉 市商务局副局长 施蓉芳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钱 玲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杭 颖  市食药监局副局长 李 勇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陈小强  市盐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盐务局,陈小强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明确人员自然递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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