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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尚林华庭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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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7〕58号
华润置地(苏州)建设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尚林华庭”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江区滨湖街道中山南路东侧规划道路(未命名)以东、芦荡路南侧绿化带以南、行船路(系花园路西侧河道名)西侧绿化带以西、龙河路规划向东延伸段(未命名)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尚林华庭”。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hànglín Huátíng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HANGLIN HUATING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尚林华庭的复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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