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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注销苏埭路和命名永方路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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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7〕62号
相城区人民政府黄桥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苏埭路”地名注销、“永方路”地名命名的函》(相黄办〔2017〕28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对你们申报的跨相城区元和街道及黄桥街道区域的2条道路地名予以注销、命名。
一、道路地名注销
将“苏埭路”指称道路地名注销。
二、道路地名命名
将跨相城区元和街道及黄桥街道区域,位于广济北路西,南起元和街道阳澄湖西路向西延伸段(未命名)、北至黄桥街道黄蠡路的道路命名为“永方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ǒngfāng 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ONGFANG LU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注销苏埭路和命名永方路的复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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