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注销苏埭路和命名永方路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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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7〕62号 相城区人民政府黄桥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苏埭路”地名注销、“永方路”地名命名的函》(相黄办〔2017〕28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对你们申报的跨相城区元和街道及黄桥街道区域的2条道路地名予以注销、命名。   一、道路地名注销   将“苏埭路”指称道路地名注销。   二、道路地名命名   将跨相城区元和街道及黄桥街道区域,位于广济北路西,南起元和街道阳澄湖西路向西延伸段(未命名)、北至黄桥街道黄蠡路的道路命名为“永方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ǒngfāng 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ONGFANG LU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注销苏埭路和命名永方路的复函.pdf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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