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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吴中区城南街道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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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7〕63号
吴中区城南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吴城街〔2017〕第34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对你们申报的位于吴中区城南街道区域内的4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阳光水榭花园南,东起东吴南路、西至西塘河(系阳光水韵花园和阳光水榭花园西侧河道、俗称)东侧绿化带的道路命名为“水榭巷”。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huǐxiè Xiàng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HUIXIE XIANG
二、将位于新江中心河(系东吴南路东侧河道、俗称,下同)东,南起澄湖路、北至天灵路的道路命名为“南沿河巷”。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Nányánhé Xiàng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NANYANHE XIANG
三、将位于新江中心河东,南起天灵路、北至石湖东路的道路命名为“北沿河巷”。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Běiyánhé Xiàng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BEIYANHE XIANG
四、将位于北沿河巷东,南起天灵路、北至广建路的道路命名为“广天巷”。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Guǎngtiān Xiàng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GUANGTIAN XIANG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吴中区城南街道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复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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