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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天城花园地名范围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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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7〕67号
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天城花园”地名调整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天城花园”指称住宅区的地名范围调整为:吴江区松陵镇长安路东侧规划用地以东、南大港(系联杨路北侧河道、俗称,下同)以南、白龙路以西、联杨路及其北侧民宅以北,以及长安路东侧规划用地以东、长板路以南、白龙路以西、南大港以北。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天城花园地名范围的复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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