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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水岸四季花园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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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7〕64号
苏州坤翔置业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水岸四季花园”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中区木渎镇大轮浜(系长江路东侧河道、俗称)以东、虎村河(系香格里花苑南侧河道、俗称)以南、塔园路西侧绿地以西、中山东路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水岸四季花园”。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huǐ’àn Sìjì Huāyuá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HUI’AN SIJI HUAYUAN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水岸四季花园的复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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