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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定2016年度苏州市平台经济示范企业和平台特色基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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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培育壮大平台企业和特色基地,推动我市平台经济加快发展,根据《关于打造产业新平台引领经济新发展的意见》(苏府〔2016〕158号)和《苏州市平台重点企业和特色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苏府办〔2016〕238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地方审查推荐,专家评审及网上公示,认定同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为2016年度苏州市平台经济示范企业;认定苏州传化公路港等16家基地为2016年度苏州市平台特色基地,现予以公布。
希望平台示范企业要进一步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推动我市广大平台企业更好更快发展。平台特色基地要加快构建平台生态系统,促进平台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的集聚,打造现代服务业发展新高地。
请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有关部门加强对平台经济示范企业和平台特色基地的引导扶持,围绕资金、项目、人才等资源要素强化支持力度,落实有关政策,确保首批平台示范企业和平台特色基地真正发挥良好的示范引导作用。
附件:1.2016年度苏州市平台经济示范企业名单
2.2016年度苏州市平台特色基地名单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定2016年度苏州市平台经济示范企业和平台特色基地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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