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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沿渭路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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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7〕71号
相城区渭塘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沿渭路”地名命名的函》(渭政发〔2017〕32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位于相城区渭塘镇元和塘(河道名)西、永昌泾(河道、俗称)北,西起庄头河路、至东折北、至渭西路止的道路命名为“沿渭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ánwèi 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ANWEI LU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沿渭路的复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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