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沿渭路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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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7〕71号 相城区渭塘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沿渭路”地名命名的函》(渭政发〔2017〕32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位于相城区渭塘镇元和塘(河道名)西、永昌泾(河道、俗称)北,西起庄头河路、至东折北、至渭西路止的道路命名为“沿渭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ánwèi 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ANWEI LU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沿渭路的复函.pdf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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