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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四季风景花园和四季风景商业广场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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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7〕70号
苏州高新新吴置地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四季风景花园”“四季风景商业广场”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对你们申报的位于吴江区松陵镇区域内的1个住宅区地名和1个综合性大型建筑区域地名予以命名。
一、住宅区
将你们在长安路以东、南大港(系联杨路北侧河道、俗称,下同)及其南侧规划用地以南、天城花园以西、联杨路以北以及长安路以东、长板路及四季风景商业广场(暂名)以南、天城花园及四季风景商业广场(暂名)以西、南大港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四季风景花园”。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ìjìfēngjǐng Huāyuá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IJIFENGJING HUAYUAN
二、综合性大型建筑区域
将你们在四季风景花园以东以北、长板路以南、天城花园以西范围内建设的综合性大型建筑区域命名为“四季风景商业广场”。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ìjìfēngjǐng Shāngyè Guǎngchǎng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IJIFENGJING SHANGYE GUANGCHANG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四季风景花园和四季风景商业广场的复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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