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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处室工作职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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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办公室;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因领导分工调整,经研究决定,原由综合三处负责办理的工商、质监、质量强市、食品药品监管、烟草、盐务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调整由综合九处负责办理。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日
(此页无正文)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处室工作职能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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