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处室工作职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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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办公室;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因领导分工调整,经研究决定,原由综合三处负责办理的工商、质监、质量强市、食品药品监管、烟草、盐务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调整由综合九处负责办理。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日 (此页无正文)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处室工作职能的通知.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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