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虎丘区东渚镇部分道路地名的复函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苏府地名函〔2017〕87号 虎丘区东渚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注销调整命名的函》(东政发〔2017〕36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对你们申报的位于虎丘区东渚镇区域内的4条道路地名予以注销、调整、命名。   一、道路地名注销   将“西渚路”指称道路地名注销。   二、道路地名调整   (一)将“惠东路”指称道路的西止点调整为鲍家山路(暂名)。经调整后,“惠东路”指称道路的起止点为:东起松花江路、西至鲍家山路(暂名)。   (二)将“美田里路”指称道路的北止点调整为太湖大道。经调整后,“美田里路”指称道路的起止点为:南起龙景路、北至太湖大道。   三、道路地名命名   将位于美田里路西,南起渚镇路,至北折西、复折西北,至太湖大道止的道路命名为“鲍家山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Bàojiāshān 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BAOJIASHAN LU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虎丘区东渚镇部分道路地名的复函.pdf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