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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程河庄路和钱家园路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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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7〕90号
虎丘区通安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程河庄路”“钱家园路”地名命名的函》(通政发〔2017〕35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对你们申报的位于虎丘区通安镇区域内的2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通浒路北,东起苏锡公路、西至钱家园路(暂名)的道路命名为“程河庄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Chénghézhuāng 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CHENGHEZHUANG LU
二、将位于苏绍高速公路东,南起通浒路、至北折东北、至金通路止的道路命名为“钱家园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Qiánjiāyuán 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QIANJIAYUAN LU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程河庄路和钱家园路的复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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