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程河庄路和钱家园路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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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7〕90号 虎丘区通安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程河庄路”“钱家园路”地名命名的函》(通政发〔2017〕35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对你们申报的位于虎丘区通安镇区域内的2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通浒路北,东起苏锡公路、西至钱家园路(暂名)的道路命名为“程河庄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Chénghézhuāng 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CHENGHEZHUANG LU   二、将位于苏绍高速公路东,南起通浒路、至北折东北、至金通路止的道路命名为“钱家园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Qiánjiāyuán 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QIANJIAYUAN LU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程河庄路和钱家园路的复函.pdf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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