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苏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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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府﹝2017﹞110号)精神,切实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协调指导,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公平竞争审查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推进我市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研究部署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各阶段实施计划、年度任务;指导各市、区(管委会)建立、完善公平竞争审查相应机制;研究制定苏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细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内容、标准、程序、方法。 (三)指导全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工作,组织对市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各市、区(管委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文件清理进行督查、考核。 (四)加强市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各市、区(管委会)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面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组织交流成效和经验,推广先进做法。 (五)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物价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国资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国税局、苏州地税局、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苏州银监分局、苏州保监分局等28个部门和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市物价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可以增补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的有关决定,完成召集人、副召集人交办的各项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以提议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事项时,可以召开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以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重大事项应当向市政府报告。 在联席会议的组织领导下,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系、协调各成员单位,以及各市、区(管委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主要职责: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研究提出年度重点工作建议,对拟提交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进行预备性讨论和协商;对召开联席会议提出建议,研究讨论议题、重要事项,并准备相关报告、资料;分解年度公平竞争审查目标任务,审核并下达年度任务书;组织对各成员单位,以及各市、区(管委会)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受理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的举报;负责工作网络的对外联系和政策解读;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舆论引导、宣传、交流和培训;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动态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和发布;将遇到的困难和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联席会议建立会议纪要制度,传达有关会议精神,通报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对制度实施成效进行阶段性总结。会议纪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编发。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平稳有效实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做好协调服务,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保障联席会议机制顺畅运行。 附件:苏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4日 附件 苏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曹后灵 副市长 副召集人:马九根 市政府副秘书长 阙明清 市物价局局长 夏 文 市发改委副主任 唐海峰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曹廷玉 市商务局副局长 陆忠良 市工商局副局长 黄涧秋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成   员:金晓虎 市经信委副主任 高国华 市教育局副局长 潘华露 市科技局副局长 郑利江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 焱 市国土局副局长 周勇华 市住建局副局长 马文欣 市交通局副局长 陈习庆 市水利局副局长 马 刚 市农委副主任 徐红霞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施蓉芳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陆振东 市环保局副局长 王 燕 市质监局副局长 许正龙 市食药监局副局长 严 强 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郁海明 市政府国资委副主任 周启宏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成永海 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张志忠 苏州地税局总经济师 蔡继东 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阚 哲 苏州银监分局副局长 祁 耀 苏州保监分局副调研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市物价局党组成员、检查分局局长陈杰担任。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苏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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