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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名雅里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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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7〕103号
苏州绿熙置业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名雅里”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姑苏区沧浪街道三友商厦东侧规划道路(未命名)以东、东二路及其南侧规划用地以南、东二路南侧住宅楼及其西侧规划用地以西、内城河及其北侧规划用地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名雅里”。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Míngyǎ Lǐ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MINGYA LI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名雅里的复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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