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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洋泾角路和申秋路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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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7〕124号
姑苏区人民政府平江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洋泾角路”“申秋路”地名命名的函》(拙政园办〔2017〕70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对你们申报的位于姑苏区平江街道区域内的2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惠宇华庭南,东起申秋路(暂名)、西至齐门外大街的道路命名为“洋泾角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ángjīngjiǎo 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ANGJINGJIAO LU
二、将位于惠宇华庭东,南起城北东路、北至平海路的道路命名为“申秋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hēnqiū 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HENQIU LU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洋泾角路和申秋路的复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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