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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澜溪湾玉园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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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8〕4号
苏州正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澜溪湾玉园”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江区盛泽镇绸都大道东侧规划道路(未命名)及吴江区气象局盛泽分局东侧规划道路(未命名)以东、长荡(系北环路南侧湖泊、俗称)南侧规划道路(未命名)以南、澜溪二路北侧规划用地以西、澜溪二路北侧绿化带及吴江区气象局盛泽分局北侧规划道路(未命名)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澜溪湾玉园”。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Lánxīwān Yùyuá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LANXIWAN YUYUAN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澜溪湾玉园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8〕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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