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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金伟栋等同志试用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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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人〔2018〕1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金伟栋、叶剑同志任市农村干部学院副院长;
周晓刚同志任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徐国平同志任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尤佩红同志任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副主任。
以上同志均为试用任职,试用期一年。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日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金伟栋等同志试用任职的通知(苏府人〔2018〕1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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